财务管理制度(完整版)
财务管理制度
为规范哈密市橄榄绿应急救援队(以下简称“救援队”)财务收支、资金使用、物资管理、票据管理、预决算管理,健全内部财务管控体系,防范财务风险、杜绝违规违纪行为,保障救援队公益属性、应急救援、志愿服务、防灾减灾宣传等工作有序开展,确保资金、物资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和队伍建设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哈密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相关规定,结合救援队章程及队内各项管理制度、队伍实际运行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适用于救援队全部财务收支、资金管理、捐赠接收、物资采购、资产登记、费用报销、票据管理、预决算编制、财务公示、财务档案管理等所有财务工作,覆盖理事会、监事会、各工作组及全体队员涉及财务、物资、资产的相关行为,全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。
1. 党建引领、公益为本:坚持党建引领财务工作,所有资金、物资专款专用、公益专用,严禁挪作私用、严禁以队牟利。
2. 依法依规、规范透明: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,财务收支全程留痕、定期公示,主动接受全员及社会监督。
3. 专款专用、勤俭节约:所有经费优先保障应急救援、训练演练、公益宣传、队伍建设,厉行节约、杜绝浪费。
4. 民主决策、集体审批: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大额资金使用、重大物资采购必须经理事会集体研究审批,杜绝个人私自决策。
5. 账实相符、闭环管理:资金、票据、账目、物资、资产全程对应,做到账账相符、账票相符、账物相符。
1. 理事会:负责审批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、大额资金使用、重大物资采购、财务制度修订,统筹财务整体工作。
2. 法定代表人:对全队财务工作负第一法律责任,依规审批日常及重大财务事项,把控财务合规风险。
3. 财务管理人员:负责日常记账、收支登记、票据整理、台账更新、报表编制、费用核算、档案保管,严格执行财务制度。
4. 监事会:负责全程财务监督、季度及年度财务核查、资产盘点、收支审核,受理财务相关投诉举报,开展财务专项督查。
5. 秘书处:配合做好财务公示、资料归档、上报报备、会议纪要记录,协助落实财务整改工作。
救援队所有合法收入统一纳入财务台账管理,主要包括:社会各界公益捐赠资金、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、志愿服务配套经费、公益活动扶持资金、合法合规的其他公益收入,严禁收取违规费用、有偿救援费用、队员摊派费用。
1. 所有社会捐赠现金、物资、装备、耗材,必须由财务人员统一登记入账,建立捐赠明细台账,详细记录捐赠人、捐赠时间、捐赠金额/数量、捐赠用途、对接事项。
2. 接收捐赠必须开具正规捐赠票据或公益接收凭证,留存捐赠对接记录、捐赠凭证、影像资料,全程留痕。
3. 定向捐赠严格按照捐赠人指定用途使用,不得擅自更改使用方向;非定向捐赠统一用于队伍应急建设、救援保障、公益服务。
1. 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入账,严禁私设小金库、账外账,严禁截留、隐瞒、坐支各类收入。
2. 任何个人、小组不得私自接收捐赠资金、物资,所有捐赠必须归口队内统一登记、统一管理、统一分配使用。
3. 每月对全队收入进行汇总核对,由财务、监事会双人核对确认,确保收入真实完整。
队内所有经费支出仅限公益及队伍建设用途,具体包括:应急救援装备采购、救援耗材更换、训练演练物资、安全科普宣传物料、队伍办公耗材、应急值守保障、队员公益保障、装备维修保养、合规报备年检费用、队伍阵地建设费用等。严禁用于个人消费、私人开支、违规宴请、变相福利等非公益用途。
1. 日常小额支出(日常耗材、小额物料、基础办公开支):申请人申请→财务核对→理事长审批→支出核销。
2. 一般支出(训练物资、宣传物料、装备维修):小组申报→秘书处登记→财务审核→理事长审批→核销入账。
3. 大额支出(大额装备采购、批量物资购置、千元以上项目支出):提交理事会审议→集体表决通过→公示无异议→审批支出→台账归档。
4. 紧急救援应急支出(突发救援、抢险应急急需物资):可先行应急采购使用,事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申请、审批、票据、台账手续,做到急事急办、手续补齐、闭环管理。
1. 所有支出必须凭正规票据、付款凭证、消费清单报销,票据真实、合规、信息完整,严禁白条入账、虚假票据报销。
2. 票据需标注用途、使用场景、对应活动,由经办人、审核人、审批人签字确认。
3. 报销内容与队内公益、救援、训练工作无关的,一律不予报销。
4. 报销单据按月整理、按月核销、按月入账,杜绝集中补报、跨期乱报。
每年年初,由财务人员结合年度工作计划,编制救援队年度财务预算,涵盖物资采购、活动开展、装备维护、办公开支、公益保障等全部费用,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,预算内容对内公示。
每年年末,财务人员梳理全年收支情况,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、收支明细汇总,由监事会核查、理事会审议,全年财务决算结果对内公示,接受全体队员监督。
年度执行中因应急任务、突发工作需要调整预算的,小额调整由理事长审批,大额调整必须提交理事会集体研究通过,留存调整记录及会议纪要。
队内物资分为日常耗材、应急救援物资、训练装备、宣传物料、办公物资、固定资产六大类,实行分类建账、专人管理、出入库登记制度。
1. 所有物资、装备入库必须登记入库时间、数量、规格、来源、保管人,双人核对签字。
2. 物资领用、出库必须填写领用登记,注明领用人员、领用用途、领用数量、归还时间(可循环物资)。
3. 救援、训练紧急领用物资,可先出库使用,事后24小时内补齐登记手续。
单价较高、可长期使用的救援装备、设备、器材列为固定资产,建立固定资产台账,登记名称、规格、购置时间、价值、保管人、使用状态。每季度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盘点,每年年底全面盘点,盘盈盘亏如实登记、查明原因、规范处置。
老化、损坏、过期、无法使用的救援物资、装备,由后勤及财务人员核查确认,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后,规范报废、登记销账,严禁私自丢弃、私分、变卖队内物资装备。
1. 所有捐赠票据、报销票据、收支凭证统一由财务专人保管、登记、领用、核销。
2. 票据严禁虚开、乱开、转借、涂改,作废票据完整留存,不得随意丢弃。
3. 票据使用全程登记,做到票、账、款、物一一对应。
1. 救援队对公账户、公益收款账户统一管理,账户信息对内公示,所有对公收支全部通过对公账户流转。
2. 严禁私人账户替代对公账户收取公益捐赠、工作经费。
3. 账户收支明细按月核对,留存银行流水、对账记录。
财务专用章、票据专用章严格执行审批登记使用制度,专人保管、依规使用,无审批、无登记不得私自用章,杜绝违规盖章、私自盖章。
1. 月度公示:每月公示当月收支明细、物资出入库情况,简明清晰、公开透明。
2. 季度公示:每季度公示季度财务汇总、物资盘点情况、经费使用去向。
3. 年度公示:年末公示全年预决算、收支汇总、固定资产情况、捐赠物资使用情况。
4. 所有公示内容留存截图、公示记录,归档备查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,接受队员质询。
1. 监事会有权随时核查财务账目、票据、凭证、物资台账、银行流水,财务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。
2. 每季度开展一次财务专项督查,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财务审计核查。
3. 对核查发现的问题,下达整改通知,建立台账、限期整改、闭环销号。
全体队员有权对财务收支、物资使用、经费去向提出合理质询,秘书处、财务、监事会需及时予以答复、解释、核查。
财务档案包含:收支台账、报销凭证、票据存根、银行流水、预决算报表、捐赠台账、物资出入库台账、固定资产台账、公示记录、督查记录、整改台账、财务会议纪要等全部财务资料。
1. 财务资料按月整理、按年装订,纸质档案、电子档案双备份留存。
2. 财务档案专人保管、专柜存放,防潮、防火、防盗、防丢失。
3. 档案查阅、借阅必须登记审批,严禁私自拷贝、外传、删除财务涉密资料。
4. 财务档案按规定年限长期留存,满足民政、审计、上级部门检查备查要求。
1. 严禁私设小金库、账外账,严禁截留、挪用、侵占公益资金和物资。
2. 严禁虚报、冒领、虚假报销、伪造票据。
3. 严禁私自处置、变卖、私分队内固定资产及救援物资。
4. 严禁个人借用、占用公益经费,严禁违规使用财务印章、票据。
5. 严禁财务人员隐瞒账目、篡改数据、拖延报账、拒不配合监督核查。
1. 出现轻微违规、工作疏漏的,予以约谈提醒、通报批评,限期整改。
2. 出现虚报报销、私自挪用、违规处置物资等行为的,依规取消队内职务、予以除名,追缴相关资金物资。
3. 涉嫌违法违纪、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,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哈密市橄榄绿应急救援队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财经法规、上级民政及应急管理部门最新要求适时修订。
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、监事会备案,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