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RESPONSIBILITY SYSTEM
机构设置与职责体系
核心领导体系
核心领导体系作为救援队的决策与引领核心,统筹全局发展、强化思想建设、部署战略任务,为队伍规范化运营与高效能救援提供坚实组织保障。
救援队党委
锚定队伍发展方向,统筹全局工作部署,主导思想政治建设顶层设计,凝聚队伍发展合力。
支队长
全面主持救援队日常运营与重大决策工作,统筹推进各项救援事业发展,主导核心任务部署。
政委
主导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,强化思想引领,筑牢精神根基,凝聚队伍向心力与战斗力。
副队长
协助支队长推进全局工作,分管培训中心、办公室及各专业大队(巾帼大队、赤焰大队、伊州区大队、特勤大队),统筹落实消防与应急救援具体执行任务。
督导专员
履行全流程工作督导职责,对各部门、各大队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精准督查,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。
纪检专员
构建健全内部监督体系,强化纪律作风建设,规范队伍管理秩序,护航队伍健康有序发展。
专业业务体系
专业业务体系是救援队履职尽责的核心支撑,涵盖指挥调度、现场救援、风险防控、能力建设、保障服务等关键环节,以专业化分工、协同化作战,筑牢应急救援防线。
